建宁县民政局
负责建宁县全市街(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负责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地名使用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地名管理规定的行为。
牵头协调建宁县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建宁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民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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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负责建宁县民政局系统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基建和房屋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建宁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财务管理制度。
承担建宁县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建宁县民政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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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处
指导建宁县优抚医院、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承担建宁县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
负责建宁县“五老人员”的补助、优待工作和民政部门代管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建宁县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审核、报批、发证和抚恤金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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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起草有关建宁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建宁县民政局系统的工、青、妇工作。
负责建宁县民政局系统思想理论、新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指导建宁县民政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