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对将乐县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定市级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相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负责将乐县市级机关部分集中办公场所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涉密信息工程的建设和维护保障管理。
按照规定承担将乐县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委托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承担市领导受赠公务礼品的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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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将乐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标准,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将乐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标准、推进方案等并组织实施。
研究制定将乐县市级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和办公电器配备标准,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进将乐县公共机构办公楼宇物业公司的节能管理。
会同将乐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指导、协调、推进将乐县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区(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将乐县市级机关能耗监管分平台的建设运营管理,推进将乐县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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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
负责将乐县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制定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将乐县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公共部位及局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承担将乐县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权证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管理外宾赠送将乐县领导和市级机关的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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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监管处
拟定将乐县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将乐县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公共部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指导将乐县市级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资源工作,组织协调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处理、协调服务购买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