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外事局
指导外事工作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外事干部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外事纪律的执行情况,协助市有关部门处理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声誉的重大案件;会同市有关部门表彰外事系统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贯彻执行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灵川县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管理、指导灵川县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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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宾处
负责接待来灵川县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副总统、副总理、外交部长等国宾、外国前政界要人和其他重要外宾,以及我驻外使领馆邀请、推荐的重要外宾和团组。
做好灵川县国际友好联络会的日常事务及接待工作。
利用外事接待的各种渠道和机会,为灵川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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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
综合协调灵川县外事办机关行政事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灵川县外事办文秘事务、信息简报与督查、公文处理和印刷、文书档案工作。
负责灵川县外事办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机要、保密、印鉴管理。负责中宾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等事务。
负责推进灵川县外事办机关电子政务及后勤保障等内部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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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处
统筹安排分工范围内的灵川县外事办领导外事活动。
审核和管理邀请外国人士来访事宜,核发签证通知函电。
统筹、管理及指导灵川县对港澳工作的事项。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涉外事件。
指导灵川县外事办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对外交往和参观点建设的工作。组织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