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国土局)
承担威信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威信县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威信县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下属机构
-
建设用地科
制定威信县土地供应政策,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验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建设用地。
负责威信县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负责威信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作价出资和政府收购的有关管理工作。
负责威信县企业改制工作。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初审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备案管理,管理土地市场。
-
规划科技科
负责拟定威信县国土资源科技规划,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
组织威信县新增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
负责拟定威信县土地利用计划使用与管理;负责编制威信县及区域性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城乡挂钩和万顷良田等规划。
负责威信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
法规监察科
组织起草有关威信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
负责威信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立案、审理和移送工作。
指导督查威信县乡镇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综治与平安创建相关工作的综合检查。
研究提出威信县国土资源政策规划、计划,负责有关政策问题的综合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