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国土资源局(国土局)
承担优化配置大关县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承担大关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大关县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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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科
制定大关县土地供应政策,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验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建设用地。
负责大关县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制订和审查工作。
负责大关县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负责大关县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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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地籍管理科
统一管理地籍工作。组织大关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和土地统计、确权、登记、发证以及证书检查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负责大关县测绘管理规定、办法的制定和起草并进行执法检查与监督。
负责对大关县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大关县各种地图编制、出版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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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科技科
负责拟定大关县国土资源科技规划,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
指导和审核大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
组织大关县新增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
负责综合统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