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质监局
承担灵川县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监察责任,受市质监局委托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和部分行政许可的受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销售、租赁、检验检测等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按规定权限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负责灵川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提高灵川县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灵川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受理质量投诉举报,承办市质监局交办的案件、举报投诉处理的有关事宜;根据开县政府授权,组织协调灵川县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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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灵川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案件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行政赔偿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培训及普法工作。
负责灵川县质监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会务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编制和实施灵川县质监局发展计划,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种计划。负责统计工作。
负责灵川县质监局的财务预决算,统一管理财务经费。负责财务票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罚没物品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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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监(计量))科
指导灵川县企业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管理,帮扶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
负责管灵川县辖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及电梯、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协助灵川县质监局对特种设备实行证照管理。参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检验检测、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负责或参与灵川县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有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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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科
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灵川县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企业执行标准的登记工作。
组织推行灵川县农业标准化、信息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负责灵川县的代码、条码管理。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地方质量振兴规划和名牌战略实施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对灵川县企业争创名牌产品进行培育、推荐、审核。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认证认可工作的法律法规。推动和指导灵川县企事业单位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