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盐业局
承办泰宁县政府和省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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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发展处
负责泰宁县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
负责泰宁县盐业统计工作。
负责泰宁县盐基建、技改项目的审批和上报。
负责泰宁县盐业设备、质量、标准和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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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价格处
负责泰宁县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负责泰宁县直属单位内部审计。
贯彻执行国家盐价政策并进行监督管理,对泰宁县食盐价格调整提出建议。
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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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销供应管理处
编制泰宁县工业盐平衡计划。
负责泰宁县工业盐运销管理。
负责泰宁县食盐加碘碘剂的计划供应和管理。
负责拟定泰宁县食盐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