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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海事局

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有关管理工作;受部委托,承担灌阳县港口建设费征收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统一管理灌阳县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指导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工作。
负责灌阳县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负责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保安和防抗海盗管理工作;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灌阳县海事局对外协调和联系,负责与灌阳县政府办公室及涉海、口岸联检等单位办公室相关工作衔接。
    负责拟定灌阳县行政事务方面的制度、程序,组织起草局综合性文稿。
    负责组织协调灌阳县海事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承办局综合性会议及重要活动;归口管理会议、公务接待。
    负责文秘、政务信息、文书档案、信访、保密和内部安全管理等工作。
  • 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 负责与灌阳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
    负责灌阳县辖区水上搜救应急值班工作。
    承担灌阳县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灌阳县辖区水上险情事故应急处置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水上搜寻救助行动、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 船舶监督处(危防管理处) 负责防治船舶污染灌阳县港区水域作业许可、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许可、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和船舶防污证书、文书核发。
    负责灌阳县海上加油站的资质审查,上报审批和监督管理。
    负责船舶进出港(口岸)管理,审查灌阳县口岸对外开放申请,并上报审批;负责审查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的申请,并上报审批。
    负责对灌阳县清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协助开展灌阳县辖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