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鲁特旗水利局
负责扎鲁特旗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和地下水开发利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负责扎鲁特旗重要江河、水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地区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负责扎鲁特旗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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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水资源科
指导扎鲁特旗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及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扎鲁特旗水利法制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处理工作,承办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审查扎鲁特旗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组织实施扎鲁特旗水资源取水许可、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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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扎鲁特旗水利局召开的综合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重要公务接待组织工作。
组织扎鲁特旗水利局政务信息化规划工作,指导水利网站建设。
协助扎鲁特旗水利局领导协调局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组织机关日常工作。
组织起草扎鲁特旗水利局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组织重大水利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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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水产处
指导扎鲁特旗水利风景区工作。拟订扎鲁特旗渔业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措施。
对扎鲁特旗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拟定扎鲁特旗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水利行业科技工作。
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扎鲁特旗渔业资源。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