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指导荔湾区区、县级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建立和落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荔湾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指导荔湾区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民族、宗教团体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办理民族、宗教团体需政府帮助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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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负责荔湾区区、县级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法制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为区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具体指导。
承办荔湾区涉及民族宗教法制方面的其他事项。
组织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法制方面重大问题和荔湾区五大宗教以外宗教活动问题。
承担荔湾区宗教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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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一处
指导荔湾区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佛教、道教事务进行管理。
负责荔湾区佛教、道教事务管理工作。
指导荔湾区佛教、道教做好寺观的规划建设和维修。
依法保护荔湾区佛教、道教团体、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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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工作处
组织拟定荔湾区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专项规划。
负责荔湾区城市民族事务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城市民族关系。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荔湾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使用工作。
协助荔湾区有关部门做好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