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林业局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清流县的林业行政执法。
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清流县林业队伍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统筹规划清流县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研究拟定清流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清流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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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股
负责清流县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离退休管理服务等工作。
拟定清流县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指导清流县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清流县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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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股
研究提出清流县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综合规划及年度计划。
管理清流县林业资金,监督清流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申报清流县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建立林业项目库。
研究提出清流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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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林政法规股
指导清流县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清流县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宣传贯彻清流县保护与管理、国土绿化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负责调查、调处清流县辖区内的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案件,负责办理林权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
组织清流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消长监测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