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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长泰县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长泰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提出协调长泰县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承办长泰县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
研究分析长泰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组织协调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参与协调推进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科普工作、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
依法履行长泰县宗教事务管理职责,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下属机构

  • 事业机构编制处 负责拟订长泰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研究起草长泰县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审核长泰县市属事业单位和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参与长泰县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报批工作。
  • 综合处 协助长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组织和协调日常工作。
    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核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长泰县机构编制委会办公室文件。
    指导长泰县机构编制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的推行工作。
    负责办长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以及党群、纪检、监察等工作。
  • 行政机构编制处 参与拟订长泰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审核长泰县市直机关各部门“三定”规定和县(市、区)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审核长泰县市直机关各部门和市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审核长泰县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和调整。指导各级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