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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负责阳朔县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权属、调配、处置的管理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改造管理工作。
负责阳朔县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计划的审核、汇总、统一上报和监督工作。
负责阳朔县治办公区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研究拟定全阳朔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阳朔县委、阳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公共机构,物业节能管理处 负责全阳朔县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阳朔县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在阳朔县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统筹协调全阳朔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负责部分阳朔县级领导(含离退休)的生活服务和生活保障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工作。
  • 保卫处 负责阳朔县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和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合阳朔县治大院保卫力量,指导并考核大院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阳朔县机关事务管理大院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负责阳朔县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制度、规定,牵头组织安全保卫工作会议;
    负责承办阳朔县治大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 人事教育处 阳朔县机关事务局负责阳朔县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本建设计划的拟定工作;
    阳朔县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本建设的职责分工。
    阳朔县机关事务局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