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一零一团文物局
按规定编制兵团一零一团文物保护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审核、申报兵团一零一团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
负责兵团一零一团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的指导和规划。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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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管理处
组织审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并与兵团一零一团有关单位组织审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方案等工作。
负责兵团一零一团文物景点拍摄的审批等有关工作。
承办兵团一零一团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的审核、申报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兵团一零一团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建立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记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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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管理处
审查重要陈列设计方案。
承办兵团一零一团文物科技统计和科技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指导兵团一零一团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
负责组织兵团一零一团文物学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宣传和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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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兵团一零一团文物局机关机要、档案、保密工作。
承办兵团一零一团文物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兵团一零一团文物局秘书事务工作。
负责兵团一零一团文物局机关政务运行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并督查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