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担建宁县燃气(天然气)行业和燃气(天然气)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燃气项目建设;负责我市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场站的监管;负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发燃气行业经营许可;组织或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燃气价格及其他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燃气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建宁县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承担建宁县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市场管理;监管建宁县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和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
下属机构
-
财务审计处
按照有关规定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内部审计。
负责建宁县建设局机关部门预(决)算编制执行、审核支付等财务管理工作。
统筹建宁县建设局外部审计和财务检查的配合和整改工作。
负责统筹建宁县建设局各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和核算工作。
-
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加挂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
制订建宁县人才安居有关政策,指导监督人才住房出售、出租等工作。
拟订建宁县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有关政策。
指导监督建宁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工作。
制订建宁县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统筹指导和监督建宁县保障性住房的出售、出租等工作。
-
房屋安全与物业处
拟订建宁县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建立健全建宁县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依法监管物业管理招投标。承担建宁县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建立建宁县既有房屋安全信息库,承担既有房屋安全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