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担泰宁县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确保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承担泰宁县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市场管理;监管泰宁县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和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
承担泰宁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使用鉴定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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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组织泰宁县重大课题调研。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组织实施泰宁县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民事诉讼工作。
组织开展泰宁县法制宣传教育。指导下属单位依法行政工作。
组织开展泰宁县住房和建设领域发展规划及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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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处
负责泰宁县建设局房改住房补贴等经费管理工作。统筹全系统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编报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内部审计。
统筹泰宁县建设局外部审计和财务检查的配合和整改工作。
负责泰宁县建设局机关部门预(决)算编制执行、审核支付等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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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加挂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
指导监督泰宁县建设局单位房改售房、房改住房补贴发放等工作。
制订泰宁县人才安居有关政策,指导监督人才住房出售、出租等工作。
指导监督泰宁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工作。
承担泰宁县房屋委员会办公室、泰宁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泰宁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