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委政法委员会
指导镇雄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制定镇雄县政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指导镇雄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行业的管理。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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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科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镇雄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负责提出镇雄县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组织协调镇雄县有关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点工作。
调节镇雄县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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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指导和监督镇雄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做好年度收支计划及年度预算、决算和收益分配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镇雄县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
指导和监督镇雄县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指导和监督镇雄县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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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负责了解、掌握“法轮功”等邪教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处置镇雄县防范邪教工作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负责督促镇雄县政法部门依法办理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指导、协调镇雄县社会各界对“法轮功”等邪教痴迷者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负责协调镇雄县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执法办案中的重大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