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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委政法委员会

组织、协调镇雄县有关部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苗头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向镇雄县委、镇雄县政府提出建议。
指导镇雄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制定镇雄县政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指导镇雄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行业的管理。

下属机构

  • 农村改革科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镇雄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负责提出镇雄县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组织协调镇雄县有关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点工作。
    调节镇雄县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 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指导和监督镇雄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做好年度收支计划及年度预算、决算和收益分配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镇雄县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
    指导和监督镇雄县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指导和监督镇雄县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
  • 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负责了解、掌握“法轮功”等邪教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处置镇雄县防范邪教工作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负责督促镇雄县政法部门依法办理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指导、协调镇雄县社会各界对“法轮功”等邪教痴迷者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负责协调镇雄县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执法办案中的重大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