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委政法委员会
领导、组织、协调盐津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了解、掌握“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综合有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为盐津县委决策当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指导盐津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组织盐津县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新路子;指导政法队伍建设,研究和落实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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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科
牵头研究提出盐津县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政策并协调实施。
推动建立健全盐津县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
负责统筹协调盐津县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盐津县社会服务载体进行总体规划。
督促检查盐津县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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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科
调节盐津县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化解盐津县农村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盐津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负责盐津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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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指导盐津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盐津县农村合作经济收益分配的统计工作。
指导和监督盐津县农村财务、会计工作,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盐津县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