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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地震局

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惠安县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惠安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地震监测台网(站),对惠安县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地震监测台站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强震动观测设备安装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执法。依法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进行管理和保护,对违反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负责提出地震监测预报意见并上报,对擅自向社会散布地震观测意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提出处罚建议。强化惠安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区、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根据震害预测结果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同惠安县发展计划、经济、规划、财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惠安县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承担中国地震局和惠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惠安县防震减灾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惠安县防震减灾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发展与财务处
  • 办公室 负责惠安县地震局发综合性重要文件的起草及局公文的修改、审核,负责主要公文、会议决定、上级及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和落实。
    负责惠安县地震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全局性会议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惠安县性有关重要会议,承担会务及有关秘书工作。
    协助惠安县地震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政务工作,组织起草局机关相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承担惠安县地震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 人事教育处 负责惠安县地震局人才发展与教育培养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工作。
    承担惠安县地震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负责惠安县地震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及机构设置、职责界定、人员编制的管理与调整工作。
    会同惠安县有关部门承办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