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组织开发利用兴安盟地方志资源,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组织开展地方志工作信息化建设;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
贯彻执行兴安盟地方志指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指导兴安盟地方史志学会和兴安盟年鉴学会的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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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志工作处
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拟定兴安盟专志编纂规划和编纂实施方案。
拟定兴安盟专志编纂业务规范、标准。
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兴安盟大型企业集团、重点院校、重要文化场馆、科研院所、医疗院所、社会团体(包括在上海的中央单位)等市级专志编纂和业务培训与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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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工作处
负责组织兴安盟区县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协作交流。
负责指导协调整理旧志,组织开发利用兴安盟区县地方志资源。
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兴安盟区县地方志工作。
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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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
拟定兴安盟地方志信息化发展规划。
负责兴安盟地方志编委会局域网等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负责拟定兴安盟地方志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地方志理论研究与交流。
指导兴安盟地方志编委会地方志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