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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园林局

审批、验收城市建设项目中的园林绿化比例和布局;申报和审批建城区内占用绿地、伐移树木等事项。
承办灌阳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依法查处灌阳县违反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管理、监督、检查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和专业培训、考核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灌阳县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联系实际提出制定、修改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下属机构

  • 办公室职能 负责组织有关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相关工作;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住宅物业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以及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 科技处职能 研究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协调工作。
    制定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负责制定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研项目立项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应用;
    负责园林绿化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组织人事处职能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
    负责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组织发展工作;
    负责副科以上干部的考察、任免、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