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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园林局

负责兴安县园林绿化、公园广场及水系综合管护的检查、考核、督导工作。
执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监督检查城市各类绿地的达标情况;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成区园林绿化工程立项、融资及各种专项费用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兴安县园林绿化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园林行业的管理;

下属机构

  • 组织人事处职能 负责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组织发展工作;
    负责兴安县园林局的宣传工作
    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
    负责兴安县园林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 科技处职能 负责园林绿化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清理兴安县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负责制定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研项目立项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应用;
    负责园林绿化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 计划财务处职能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园林经济发展规划;
    制定兴安县园林局财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兴安县园林局财务审计和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