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组织编制麻章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西部地区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承担麻章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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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运行调节局
监测麻章区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协调解决麻章区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组织应对麻章区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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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司
提出麻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
组织拟订麻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提出推进麻章区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统筹协调麻章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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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麻章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起草麻章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提出麻章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
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麻章区重大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