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与霞山区有关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负责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相关工作。
负责汇总分析霞山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推进霞山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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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经济司
编制霞山区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
组织实施霞山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
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霞山区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
组织拟订霞山区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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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综合司
组织拟订霞山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开展霞山区宏观调控政策评估。
研究霞山区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监测分析霞山区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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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司
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霞山区重大建设项目。
提出霞山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
起草霞山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监测分析霞山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