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医疗保险局
负责同安区医疗保险局与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合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违规医疗行为进行处罚;
负责同安区医疗保险局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
负责同安区医疗保险局对规定病种的审核审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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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核定科
负责同安区医疗保险局对定点药店执行协议情况进行重点稽核,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不履行协议,违反政策规定行为进行稽查。
负责同安区医疗保险局军队转业干部的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编制年度新参保单位参保计划,及时掌握应参保单位及职工的构成情况。
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咨询和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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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结算科
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负责同安区医疗保险局核销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金额,为参保人员办理个人帐户转移和个人帐户储存额继承手续。
负责同安区医疗保险局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和资格审查。规范定点医院、医务所(室)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管理。
负责同安区医疗保险局全市基金财务、统计工作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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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同安区医疗保险局本处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负责同安区医疗保险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如单位形象工程建设,行政效能监察,创“三优”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创建等活动。
负责同安区医疗保险局整理、收集、编印《同安区医改》及新闻宣传工作。
负责同安区医疗保险局拟定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会议材料、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同安区医疗保险局编印《同安区医改信息》,以及单位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规范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