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民法院
监督指导将乐县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指导将乐县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在业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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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符合将乐县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公诉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
负责将乐县人民法院有关大案要案的协调、指导工作;
依法审理符合将乐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二审案件,指导杭州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和杭州市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
负责将乐县人民法院办理下级法院有关延期审理案件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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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将乐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管理,包括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核等工作;
负责将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工作,包括审判委员会会务、记录等日常工作;
负责将乐县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指导基层法院相关工作。
负责将乐县人民法院的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计和统计分析、案件评查、巡查问责、综合调研、审委会事务、质效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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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一、二审有关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案件;
审理与企业、公司、合伙、破产有关的商事案件;
依法审理涉及知识产权仲裁裁决的案件;
审理由将乐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确认相关国内仲裁协议效力、撤销相关仲裁裁决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