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议决定阳朔县政治、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
阳朔县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以及工作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主任会议审议。
在阳朔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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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
起草阳朔县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会议情况向阳朔县委的报告;组织编写人代会、常委会的会议简报。
参加起草阳朔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重要文件和领导同志的讲话稿。
围绕阳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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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
办理、接待来信来访,向阳朔县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负责阳朔县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及领导批示的传达和督办。
阳朔县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阳朔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各种会议的筹备、会务工作;负责常委会文、电起草、审核把 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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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负责拟订与阳朔县委员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正案草案和决议、决定草案,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受主任会议委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说明。
配合选任工委对阳朔县"两院"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工作人员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负责对阳朔县政府、阳朔县法院、阳朔县检察院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修正案草案的审查,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
参加阳朔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成立的内务司法方面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提出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