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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县中心血站

荔浦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明确辖区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荔浦县中心血站的职责;
荔浦县中心血站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制定血液采集、制备、供应计划,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及时、有效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根据实际供血距离与能力等情况,负责划定荔浦县中心血站采供血服务区域,采供血服务区域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下属机构

  • 质量技术科 加强与兄弟科室之间的联系,取长补短,团结协作。定期召开全科人员会议,增强内部团结,研究存在问题,传达贯彻血站召开的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不断引进输血新技术,组织本科人员积极开展血液和输血技术的应用研究,努力开发新产品,提高血站经济效益。及时做好科研课题申报工作。
    参加审定各产品的生产工艺、操作细则、质量标准、标签、包装及说明书。
    定期对生产过程活动能力进行鉴定和不合格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掌握体系运行情况。
  • 成分采血科 加强与兄弟科室之间的联系,取长补短,团结协作。定期召开全科人员会议,增强内部团结,研究存在问题,传达贯彻血站召开的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负责荔浦县中心血站采血车(点)的管理工作。
    配合质控室对血液成分分离及质控样品的采集、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
    负责荔浦县中心血站经常检查本科室各种计量器具的作用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工作。
  • 站长职责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保证血液和各类制品的质量,保证临床输血的需要。
    负责荔浦县中心血站组织、检查血站的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
    做好管理工作,使国有资产不断增值,合理制订血站经济发展规划和职工福利计划。
    负责荔浦县中心血站组织、检查血站工作人员计划生育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