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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中医管理局

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
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
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下属机构

  • 医政司 负责惠安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协调组织对农村中医药的支援工作;
    参与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研究、规范中医医疗机构中的药事管理工作;
  • 办公室 负责惠安县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负责惠安县会议组织、领导批示和重要政务工作的督办、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值班、保卫等工作;
    综合协调中医管理局日常政务,制定中医管理局工作制度;
    组织协调扶贫、援藏工作。
  • 人事教育司 负责惠安县中医管理局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
    配合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
    研究制订中医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临床教学基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