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监督管理泰宁县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简称特殊药品)和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中药材质量,监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承担泰宁县口岸药品进口备案工作。
负责制定泰宁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督查跨区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产品抽样检验工作。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承担泰宁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处
组织实施泰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承办有泰宁县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工作。
负责办理议案、提案。负责泰宁县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
负责研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政策,负责起草泰宁县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
综合协调处
负责泰宁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开展相关工作。
负责泰宁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的具体实施,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和对外交流工作。
参与泰宁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
推动泰宁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有关业务工作。
-
办公室
组织编报泰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收支预算、决算草案。
承担泰宁县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内部审计、财务和资产的管理等。
负责拟定泰宁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拟定、组织实施泰宁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