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织开展新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发布相关日常监督检查信息。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审查工作。
监督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化妆品相关标准的执行,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新城区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负责新城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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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管理处
负责组织实施新城区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
办理新城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管理的行政许可受理和审批事项,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承担新城区口岸药品进口备案相关工作。
管理新城区各项审批事项的咨询与办理。
受新城区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和注册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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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承办新城区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协调工作。
组织实施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承办有新城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工作。
负责办理议案、提案。负责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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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处
承担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性调研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
负责新城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开展相关工作。
负责新城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的具体实施,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和对外交流工作。
参与新城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