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福建 三明 清流县

清流县采购办

负责组织清流县行政、事业和社会团体单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服务类的采购事务。
研究拟定清流县政府集中采购操作规程。
负责监督执行清流县政府采购合同。负责对供应商供货质量、施工质量、服务质量的跟踪监督和验收。
负责清流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息库、供应商信息库、代理机构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集中采购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下属机构

  • 采购办主任 负责清流县采购办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与其它部门之间进行工作协调,完成清流县采购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全面负责清流县采购办的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基建和后勤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确保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有序进行,并对领导负责。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制订并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采购工作。确保清流县采购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透明化。
    参与清流县发展战略管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远期发展规划,确保任务目标的完成。
  • 采购员 合理安排采购顺序,及时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确保清流县紧缺物资和临床急需产品的及时采购。
    负责完成清流县基建和后勤物资的采购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采购谈判结果起草各类采购合同,并报清流县采购办上级领导审批。做好各项采购工作过程记录,并及时进行整理和归档。
    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清流县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