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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路政执法局

负责实施兴安县普通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普通公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提出行业审查意见;按有关规定承办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的审核或审批;负责监管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履行基本程序;指导普通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开展兴安县普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实施兴安县普通公路收费的行业管理,承办收费公路收费站点、收费标准的初步审核。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和人事工作,指导兴安县普通公路系统党建和精神文明工作。
参与拟订兴安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兴安县普通公路网络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提出普通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普通公路交通行业有关统计、路网运行调度、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下属机构

  • 养护管理处 负责兴安县公路养护工程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养护从业单位资质初审工作。
    负责兴安县路政执法局本部门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和移交工作。
    负责编制兴安县专养公路养护专项发展规划。
    负责兴安县路政执法局局直属单位房建管理相关工作。
  • 公路规划处 负责组织编报与下达、调整公路建设、养护、交通量调查等年度计划,指导并检查监督计划实施。
    完成兴安县路政执法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兴安县公路专项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兴安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
    负责兴安县路政执法局本部门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与移交。
  • 公路应急管理处 负责兴安县普通公路应急指挥与调度业务管理。
    负责兴安县路政执法局本部门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和移交工作。
    负责编制兴安县普通公路应急管理专项规划。
    负责兴安县普通公路交通战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