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和指导农业、工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工作;
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游乐设施和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质量监督工作。
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各县(市、分局)局领导班子配备、考核、任免、奖惩等管理工作;负责花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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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科
负责花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牵头组织对技术性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进行技术性会审。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协调相关立法工作;
指导下属单位窗口规范化建设;依法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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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财务科
组织协调信息化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效能、政府绩效管理等规范化建设工作。
组织办理各类建议提案;承担花都区信息、信访、宣传、政务公开、综合性调研、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等工作;
负责花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花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内部审计,开展审计检查工作。承担花都区科技项目、科技成果、重大技术改造和重大技术装备的管理工作。承担花都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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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育科
指导管理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
承担花都区职能转变、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相关工作;
承担花都区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承担花都区机关和指导管理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党群及精神文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