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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监局

负责广西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初审检测机构提出的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计划,监督检测机构完成监督抽查计划情况,负责质量监督后处理工作,向广西质监局上报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根据市质监局发出的预警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受理质量仲裁检验申请,协助产品质量鉴定,负责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工作,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负责广西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实施日常监督,对认证、认证咨询和认证培训活动实施监督,负责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
承担广西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配合市质监局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通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承担广西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监察责任,受市质监局委托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和部分行政许可的受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销售、租赁、检验检测等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按规定权限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下属机构

  • 质量科 负责提出广西产品质量监督计划,报市局批准并组织实施。监督验收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
    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广西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企业执行标准的登记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查处工作。负责联系广西质监局受理产品质量鉴定、质量仲裁检验。负责受理质量投诉、调解质量纠纷。
    组织推行广西农业标准化、信息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负责广西的代码、条码管理。
  • 食品科 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广西场准入制度。
    负责处理广西食品质量的纠纷和投诉举报。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负责广西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通报广西食品质量监督信息。
  • 办公室 负责广西质监局的财务预决算,统一管理财务经费。负责财务票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罚没物品的处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广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案件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行政赔偿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培训及普法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广西质监局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工资及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
    负责广西质监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会务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