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财政局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清流县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清流县财力的建议;拟订并执行市与区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依法负责清流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负责资产评估的有关管理工作。
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清流县的贷款业务;对清流县金融机构实施财务监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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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科
承担拟订清流县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
承担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统一管理本级财政资金账户。
分析清流县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清流县财政总决算。
统一管理清流县财政及本级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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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税政科
参与起草清流县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
承担清流县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承担清流县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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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参与监管清流县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拟订清流县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本级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清流县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章制度。
承担清流县政府性基金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