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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财政局

负责承办和监督瓦房店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瓦房店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瓦房店市财力的建议;拟订并执行市与区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瓦房店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瓦房店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瓦房店市的贷款业务;对瓦房店市金融机构实施财务监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下属机构

  • 国库科 承担拟订瓦房店市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
    承担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统一管理本级财政资金账户。
    分析瓦房店市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瓦房店市财政总决算。
    统一管理瓦房店市财政及本级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
  • 法规税政科 参与起草瓦房店市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
    承担瓦房店市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承担瓦房店市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 综合科 组织瓦房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监管。
    拟订瓦房店市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本级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承担瓦房店市政府性基金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工作。
    承担瓦房店市罚没财物收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