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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财政厅

受海南人民政府委托,向海南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海南和省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海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
负责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负责省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制定海南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预决算公开。
负责监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等国有资产。

下属机构

  • 金融与政府债务管理处 承担海南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和省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拟订开展海南PPP模式的相关政策制度。
    承担涉外、地方金融财政政策拟订和执行工作。
    承担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 法规税政处 牵头拟订海南税收政策,组织实施税制改革,构建地方税体系。
    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海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海南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海南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 教科文处 承担海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承担海南教育、科技、文化等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拟订和监管工作。
    承担海南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档案、地震及其他部门的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承担海南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