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政厅
指导监督农村财务会计工作。
承办陕西人民政府和财政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代编陕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编制、审核年度省级财政预决算草案。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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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税政处
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陕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陕西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陕西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起草陕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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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处
承担陕西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承担陕西教育、科技、文化等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拟订和监管工作。
承担陕西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档案、地震及其他部门的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承担陕西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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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处
拟订省政法部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承担按规定由陕西承担的国防动员、武装警察经费管理工作。
承担陕西政法转移支付工作。
承担陕西公安、司法、安全、监狱、戒毒等省直单位以及全省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等单位的部门预算、专项经费管理和监督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