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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政厅

制定吉林财政中长期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组织实施税制改革,建立完善地方税体系。
组织开展省级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及公共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执行吉林财政、税收、国库、政府债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措施。
负责吉林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社保基金收入管理,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吉林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
    承担吉林信息、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吉林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 政法处 承担吉林公安、司法、安全、监狱、戒毒等省直单位以及全省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等单位的部门预算、专项经费管理和监督等有关工作。
    承担吉林政法转移支付工作。
    承担按规定由吉林承担的国防动员、武装警察经费管理工作。
    拟订省政法部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 教科文处 承担吉林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
    承担吉林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档案、地震及其他部门的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承担吉林教育、科技、文化等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拟订和监管工作。
    承担吉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