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计生委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及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清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区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清流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清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组织建立完善清流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负责制定清流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清流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清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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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科(宣传教育科)
承担清流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的综合监督,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
联系和指导清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业社团、协会、学会工作。
负责清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法制建设,贯彻执行和指导、宣传、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综合性政策和标准。
组织实施清流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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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科
拟定清流县卫生应急规划、预案和制度,组织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拟订并实施清流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指导清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总结评估。
完善清流县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及寄生虫病的发生和传染病疫情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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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负责清流县计生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联系群团工作。
牵头负责所属单位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统战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清流县计生委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和执行县委、县政府决定的情况。
牵头拟定清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