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区规划局
承办岚山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岚山区建设项目(含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广场、停车场、绿化、雕塑、户外广告、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下同)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招投标及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负责岚山区城乡规划的业务发展、科技进步、信息交流、技术培训、政策咨询等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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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师办公室
负责制定岚山区规划局业务类培训工作计划,参与全局培训工作的组织。
负责岚山区规划编制、城市设计成果档案及其数据库的管理,负责规划审批、规划核实、规划监察等信息数据库的统筹管理。
负责岚山区规划局职责范围内立法文件技术部分的草拟。
牵头负责岚山区规划局各类规划编制计划和任务管理以及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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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战略与总体规划处
负责牵头或配合做好成系统使用城市空间的专项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对{1各类专项、专业规划进行综合平衡。
指导、监督{1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完成岚山区规划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牵头开展岚山区及地区发展战略的规划研究和谋划,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跨分局范围的城乡规划(交通、市政类专项规划除外),指导各地区总体层面的规划编制,牵头制定岚山区近期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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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城保护与城市雕塑处
牵头负责岚山区城市雕塑的规划研究、布局规划和实施管理工作,推动提高以城市雕塑为核心的城市公共艺术水平。
负责编制指定的{1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街巷、历史建筑、古镇古村保护规划,指导分局编制以上保护类规划。
负责研究制定{1各类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负责职责范围内立法文件技术部分的草拟。
负责岚山区规划局职责范围内规划公示、公告的内容制作,以及规划成果宣传材料的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