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编委
研究拟定远安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的审核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审核市直科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提出市直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审核区、县(市)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制订远安县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协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承办远安县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协调远安县委、远安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远安县委各部门之间、远安县政府各部门之间、远安县委各部门与远安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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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编管理科
协助远安县有关部门制订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随军随调家属等政策性人员安置用编计划并参与组织实施。
负责办理远安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事项。
负责远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审核相关工作。
负责拟定远安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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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科
负责监督检查远安县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负责监督检查远安县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负责依法处理远安县违反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
负责监督检查远安县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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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负责远安县机构编制工作的信息综合、综合性文件和材料的起草。
负责市级机构编制网站的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远安县机关党务、财务、干部人事、学习培训、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远安县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接待、信访、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