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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编委

研究拟定沂源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审核市直各部门和区县(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沂源县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审核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提出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沂源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年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沂源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协调沂源县委、沂源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沂源县委各部门之间、沂源县政府各部门之间、沂源县委各部门与沂源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下属机构

  • 用编管理科 协助沂源县有关部门制订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随军随调家属等政策性人员安置用编计划并参与组织实施。
    负责沂源县市直考试录用公务员用编计划审核和沂源县考试录用公务员用编计划汇总。
    负责办理沂源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事项。
    负责拟定沂源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 监督检查科 负责监督检查沂源县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负责受理机构编制举报事项并进行督办,负责牵头组织沂源县机构编制工作考核。
    负责监督检查沂源县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负责监督检查沂源县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 市直科 负责牵头拟定沂源县市县两级编制分配方案。
    负责拟定沂源县市直行政管理体制和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负责牵头拟定沂源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
    负责办理沂源县市直党政机关和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市直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