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县编委
承办金门县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金门县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信息的采集和情况综合,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和培训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金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年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金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市直科
负责牵头拟定金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
负责办理金门县市直党政机关和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市直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
负责拟定金门县市直行政管理体制和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负责牵头拟定金门县市县两级编制分配方案。
-
综合科
负责协助办领导对全办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负责编制系统自身建设。
负责金门县机关党务、财务、干部人事、学习培训、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金门县纪检(监察)工作。
-
监督检查科
负责监督检查金门县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负责受理机构编制举报事项并进行督办,负责牵头组织金门县机构编制工作考核。
负责依法处理金门县违反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
负责监督检查金门县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