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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统计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起草番禺区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番禺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依法审批番禺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和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拟订番禺区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市及区、县级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依法协助番禺区管理区、县级市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科学研究与统计国际交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本系统事业单位和区、县级市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番禺区统计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管理番禺区统计局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局统计经费的财政预算和管理。
    会同番禺区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区、县级市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省、市级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的划拨。
    承担番禺区统计系统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
  • 国民经济核算处 组织实施番禺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生产总值及有关领域、有关产业和行业的增加值。
    核算和管理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组织番禺区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
    开展国际比较项目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番禺区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 政策法规处 起草番禺区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指导番禺区统计改革、法规制度和地方统计业务建设。
    组织番禺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
    依法查处番禺区统计违法案件,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