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纪检委
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山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负责调查处理山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地政府(行署)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完成山西委、山西政府和中纪委、监察部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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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室
拟定山西有关违纪案件审理工作和复查、复审工作规范化规定。
承担山西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
受理山西党员、干部对本机关给予的党纪、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和其他党员、干部对各科级党组织、政府批准的党纪、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
审理山西下级纪检、监察室报送的重大复杂案件和征求意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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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山西会议接待、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以及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山西接待、会务和领导日常活动的安排等工作。
负责山西文件印制、收发和机要文件送阅,管理案件统计表。
负责山西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信息、简报和重要文件的起草、文书材料和案件的立卷、归档及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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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监督室
负责具体组织山西的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
综合分析山西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科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提出报告。
负责综合分析山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