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辽宁

辽宁纪检委

会同辽宁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市地党委、政府(行署),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市地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直各部门除“省管干部”以外的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的领导干部职务的任免;组织和指导辽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调查研究辽宁政府各部门和市地政府(行署)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会同辽宁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下属机构

  • 案件审理室 拟定辽宁有关违纪案件审理工作和复查、复审工作规范化规定。
    承担辽宁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
    受理辽宁党员、干部对本机关给予的党纪、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和其他党员、干部对各科级党组织、政府批准的党纪、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
    审理辽宁下级纪检、监察室报送的重大复杂案件和征求意见案件。
  • 办公室 负责辽宁会议接待、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以及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辽宁接待、会务和领导日常活动的安排等工作。
    负责辽宁文件印制、收发和机要文件送阅,管理案件统计表。
    负责辽宁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信息、简报和重要文件的起草、文书材料和案件的立卷、归档及保管。
  • 党风廉政监督室 负责具体组织辽宁的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
    综合分析辽宁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科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提出报告。
    负责综合分析辽宁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