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越秀区委、越秀区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参与制定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定。
负责承办、协调、督办、落实越秀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具体工作,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负责组织协调检查越秀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宣传教育的计划组织及对外宣传活动的策划工作,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评选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先进典型。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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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处
负责制定越秀区性各级各类创建规划,定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研讨及论文评选活动。
负责越秀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起草和总结的撰写。
负责越秀区各类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联系、表彰准备和本办其他具体事务。
负责越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做好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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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明指导处
组织开展越秀区传统节日主题活动。
负责制定越秀区文明乡风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总结推广越秀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典型,组织开展越秀区性的文明乡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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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文明创建处
组织开展越秀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示范窗口等各类创建活动。
负责制定越秀区文明城市创建规划和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具体创建项目方案,培训、指导、督促、检查、服务各相关单位的创建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制定越秀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计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道德建设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