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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制订开展泰宁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活动方案,组织、协调、指导以创建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风景旅游景区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组织协调泰宁县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统筹协调做好志愿服务活动工作。
负责承办、协调、督办、落实泰宁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具体工作,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负责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泰宁县与驻泰宁县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和驻泰宁县部队的关系。

下属机构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泰宁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荐有关先进单位和个人。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制定泰宁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设计并组织开展泰宁县未成年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 综合处 抓好泰宁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民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包括信息采编、交流,协助有关处室对创建工作的经验总结,并做好向上级部门的推荐报送。
    负责制定泰宁县性各级各类创建规划,定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研讨及论文评选活动。
    负责泰宁县各类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联系、表彰准备和本办其他具体事务。
    组织开展泰宁县文明单位、文明风景区等创建活动,牵头组织做好文明镇(村)、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考核、评议、推荐工作,协助中央、省文明办对全国、省级文明单位的管理。
  • 农村文明指导处 指导泰宁县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社会风气整治等工作。
    组织开展泰宁县传统节日主题活动。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制定泰宁县文明乡风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